2012年1月23日 星期一

張釗維:音樂如何成為進步運動的一部份?


約二十年前,英國第四頻道電視台走遍十來個國家攝製了一系列「心的節拍:世界通俗音樂」電視紀錄片;後來出版的拍攝過程文字敘述當中,在導言的最末,作者,也是本片的企劃,引用當中一位美國╱加勒比海莎莎﹙ Salsa ﹚歌手的話,說道:「音樂是一柄兩面刃。它可以是逃避主義的、炫目的、追逐時尚的。但它也可以是革命的、充滿動能的、進步的。它充分描述了我們所生活過的每一經驗,不論過去或現在。在那上頭,音樂就是人民的政治。」

這樣的一段話一直深深烙印在我腦袋裡。那正是我對音樂的感覺。音樂,這空氣的特定頻率振動,和絕大部分的文化表現形式都不一樣:不像文字、影像、雕塑、劇場、繪畫…等等有著具體形象、象徵、意義以及它們之所承載的各種物質性媒材,音樂其實是空氣中一連串不斷向終點流變、消逝的聲音變化。本質上它不承載意義,只承載情感。呼喊就是呼喊、哭泣就是哭泣、歡愉就是歡愉、激情就是激情,說太多是沒有意思的,端看聽者能不能用心去感受。

也因此,在社會的過程中,音樂常常不是舞台主角,它往往扮演的是催化劑、觸媒、助燃劑。它如果有「功用」,乃是在最適當的時候,將外在的意義跟聽者內在的情感做一最準確的榫合或最完美的化合,從而埋下行為的種子,或者就地激盪出行動。最具體的例子,大約就是國歌、軍歌這一類的東西。

總而言之,音樂的意義是不容易說清楚講明白的,它的身段正如承載著它的空氣一般柔軟;也因此,某一特定時空中被賦予特定意義的音樂,往往內在隱含著變化甚或反轉的因子,而在其他時空中戴上另種意義面具。比方說,古巴革命歌曲「關達拉美拉」,六零年代流傳到台灣,在當時流行拉丁音樂的舞歌廳當中,變成大受歡迎的「靡靡之音」;張惠妹的「姊妹」,被同志團體聽成是象徵自身情慾認同的歌;從日本歌曲改編的「黃昏的故鄉」,經歷被摒斥的「台語歌曲」、海外獨派「地下國歌」等階段,在二十世紀的最後十年成為主流媒體眼中的「懷念老歌經典」。

音樂本身意義的流變往往令人驚異,而比較起來,聆聽音樂、賦予音樂意義的聽者,他們的變動反倒不是那麼容易產生。人一生當中記憶最深刻的,或者是跟他們的身體與社會韻律結合得最深的音樂,往往是他們在年輕時代所喜愛的歌曲:跟戀愛、失戀、成長、家庭學校的衝突矛盾…等緊緊纏絞在一起的旋律與節奏。而那樣的記憶,或者潛意識,是難以抹滅的。即便日後歌曲的社會意義改變了,在他們心中,那些歌曲所扣連著的,依然還會是當年的情境、情節與情緒。也因此,音樂的意義,其實,是特定時空中社會總體運作下的產物,或者,說得赤裸裸一點,是社會鬥爭下的產物 ----不管是為了趕流行、為了與同儕比肩、為了追星、為了探索內心、為了追求新社會的想像、為了革命…,都是這一過程的某種階段性後果。

現在進入我真正要說的主題。成大 411 事件發展至今,在這一波斷斷續續地反抗 IFPI 與主流唱片工業的行動當中,我們很容易地從反智財權、反唱片工業壟斷與壓迫、追求網路自由入手,但是對於音樂本身,如果它可以作為一個主體、主角,一直以來,似乎不容易找到更為有力而準確的切入點與施力點。換句話說,我們很容易從音樂作為一種產品的外圍物質與社會基礎切入,但是對於音樂,以及音樂與聽者之間的「感應」或「連結」關係,抓不到邊。但是,如果我們認可上面所說,音樂對於聽者的影響如此根深蒂固,而聽者本身的社會認同以及進而投射在音樂上的情感與意義,是一種社會總體力量或社會鬥爭的產物,那麼,我們勢必要正視音樂如何作為進步的運動的一環,進而在進步運動的開展當中起著觸媒與發酵的作用。

我想說的是,關於音樂品味的問題。而這品味,表面上看起來,僅僅是流行、非主流、搖滾、另類、民謠、爵士、古典等等之類的差別;但是,如果我們能細心一點,還可以看到更多,關於品味形成以及品味背後所代表的社會意義。

首先,設若有這麼一個命題:有誰能告訴我們,到底,在那被查扣的十四台電腦當中,存放了哪些音樂?是蔡依林、周杰倫、孫燕姿、中國娃娃嗎?是王菲、伍佰、張惠妹嗎?如果是的話,我們,作為進步運動的一份子,聽了許多的國際歌、交工、黑手、飛魚雲豹……,要如何跟這些可能是聆聽「流行音樂」而成長、可能是哼著蕭亞軒去考期中考的同學,產生連結,並為他們展開這一波的運動?抑或是,其實我們也多多少少聽一些「流行」的東西﹙至少我自己是﹚,那麼,我們是如何調處自我心中不同的聲音,以及面對與外在社會的連結呢?

對我來說,這其實是一個相當複雜而困難的問題,或者,其實是一個跌跌撞撞的過程;這其中,音樂品味的改變與社會力量總體關係的改變,同時作用在聽者身上,兩者之間,是不可分割的。舉我自己的例子來說,如果沒有十多年前社會與政治劇烈的變化,那麼我的音樂品味不會從民歌迷轉向開始接受敲打的搖滾;更有甚者,搖滾對我的意義將不會是具有反抗性的,它可能只是流行音樂的一種罷了。

我們說,與這種品味的改變同時交互進行的,是音樂 -- 社會關係的改變,指的是:一方面,作為一個聽者,從過去單純地上唱片行購買新近發行的錄音帶,到後來主動去搜尋、親近自己喜愛的音樂與樂手,跟這些音樂之間產生出不同於唱片工業與主流媒體架構下的「創作者—樂迷」關係。另一方面,作為一個支持者,我可以選擇以自己認為最適當的方式來支持所喜愛音樂與創作者,而不僅僅是掏錢了事。與此同時,品味的改變同時也產生了社會觀的改變;當我們開始接受 Bob Dylan、Pete Seeger、李雙澤、楊祖珺、胡德夫…;開始認真地思考羅大佑早年歌曲所要傳達的訊息、開始研究 The Wall、開始在社會的夾縫當中搜尋這些與社會觀的改變息息相關的樂音(通常這類歌曲並不容易聽到與取得)…等等這些點點滴滴的過程,其實,也就是在音樂品味的改變中,一步一步有意無意地進行著自我的改造。說得更清楚一點,那在夾縫中的搜尋,其實也正是摸清了這個社會內在的肌理,同時也漸漸領悟到之所以這個社會是這樣子的一些機關所在。

但這並不代表我就此拋棄了所謂的流行音樂。只不過,過去不時會被主流媒體所挑起的購買與聆聽慾望,現在已經相對冷卻了;如今在面對生活、面對社會的同時,可以更清楚地感覺到自己要的是什麼,並且,了解可以用什麼方式去取得與使用。舉個簡單的例子來說,我會在唱片行購買我所認可的樂團與歌者的正版 CD,視為一種支持或紀念;而去夜市買流行歌曲的盜版錄音帶,視為一種即可拋的消費品,或者僅僅是為了音樂資料蒐集。

也因此,品味的改變,伴隨著的,也該是消費行為的改變;或者,擴大來說,是社會資源分配關係的改變。

我想,這正是這一波運動過程當中,我們應當要去掌握的部分。簡單地說,如果這個運動有什麼長遠的目標的話,那就是要去創造一種或多種具有進步意義的品味,並且在音樂上能夠說服人,以取代現有的主流音樂品味。而且這些個品味的建構,並不僅僅是某些品牌形象或音樂風格的建立,還將╱應該包含著樂迷—創作者關係、社會觀、資源分配等等多重社會關係的改變。也因此,重點可能不僅僅在我們聽什麼音樂,同時也在於:音樂從哪裡來、怎麼聽、在哪裡聽、跟誰聽、聽成什麼樣子(或者被唱成什麼樣子)、聆聽過程中的反應與過後的效應……等等。

如今的階段,顯然不是處在十多年前那種看起來「風起雲湧」的運動浪潮當中;解嚴之後,國民黨舊有的政治與社會控制被慢慢拔除,冒出頭的,並不是什麼進步的、「多元」的價值,反倒是被政治強權壓抑了許久的﹙該說是五十年、一百年、還是更久?﹚、這個漢人移民╱士紳社會底層當中,弱肉強食、保守因循、分類械鬥、欺善怕惡的本質面貌與社會力量;現在這個社會是比十年前來得更保守而不是更開放。也因此,看起來我們現在是百無禁忌,可以在主流媒體上面大談馬克思,但是,在這一波關於 411 事件的論辯當中,我們清楚地看到,一些對於左翼思想與學運那麼輕易、輕率地表露出來的無知與恐懼,是多麼令人驚訝!!那種心理狀態,出現在二十歲上下的年輕學生身上,恐怕不會是戒嚴時代「恐共」與白色恐怖陰影的延續;反倒是,當恐共與白色恐怖的歷史情境被完全拿掉之後,所赤裸裸露出來的,某種真正屬於「台灣人」社會原型的心理狀態:怕事、保守、對非「常態」的極度缺乏想像與排拒(想想「老少配」與東森電視不斷在播的「怪叔叔」廣告)。也因此,在這次的事件中,進步運動的開展,作為社會力量總體脈動當中反抗的一環,面臨的其實是新的挑戰。

而這挑戰中,如上所述,音樂是被動的,它只在被給定的歷史與社會時空中產生「意義」與「作用」。但是,我們不可能因此就忽略了它,其原因,一方面是因為,當那社會力量總體的變動來到時,正確而適當的音樂絕對會有意想不到的爆破效果﹙想想「抓狂歌」﹚;另一方面更在於,總體來說,音樂品味的改變,不是一蹴可躋的,而是生活與社會過程的不斷累積,而我們對進步運動的期待與推動,不可能少了這累積的過程;在那其中,音樂會是最重要的催化劑與黏著劑之一。

也因此,我們可能有幾種不同的因應方式。一是不斷衝撞,在體制化了的個體身上撞出新的意義空間,以及相應的新的音樂品味;另一是,發展新的音樂—社會關係,包括創作者、傳播、聽者三者之間的互動機制與資源流通方式﹙先前所提的 MP3 合作社即屬於此﹚;還有就是,如何在主流體制之內,進行品味的埋伏與資源的策反,這需要更細緻的作為與想像,但是是不可或缺的。

在這當中,我覺得最重要的是:我們如何去把這一波斷斷續續的反抗,想像成是樂迷起義的先聲。我們如何視自己為樂迷;如何對社會、媒體與創作者主動地提出自己的要求、自己的品味,如何透過活動、演唱會、錄音錄影、網路、文宣等等各種方式,去參與一個新的「音樂—社會」關係的建構、提煉一些新的音樂品味;如何將這些關係與品味放到社會整體的脈動裡頭去……等等這些,或許是我們要去掌握的。正如阿達利在「噪音:音樂的政治經濟學」一書當中點出的,歷史與社會的變化,往往在音樂創作與品味的變化當中潛藏與預示著。

也因此,我在很早就提出,希望因為這個事件而延伸出來的演唱會,可以有持續性與擴張性,可以成為新的年度活動,一種關於新品味與新社會觀的宣言與伸張。

而其他的活動,包括音樂營、網站、資料彙整與出版、與音樂人之間更緊密的聯繫與對話、鼓勵與支持新的音樂創作的產生、促進這些作品的流通與不斷詮釋、讓更多的人接觸這類的聲音……等等非常多面而龐雜的工作,事實上,是後續該一一去進行的。而我們也會期待,音樂人能夠在這個新品味的建構過程中,有著更為積極的身影╱聲影。

在西雅圖反 WTO 的抗爭中,年輕的抗議者在電子樂音當中冒著水柱前進;上個世紀,南非黑人在非洲鼓的節奏中上街戰鬥;在這些展現了強大抗爭意志與社會力量的例子背後,他們的社群或社會,多年來其實已經累積了多少豐厚的音樂文化基礎與另類的音樂品味。那是我們還待努力的地方。

張釗維©版權所有

(本文完成於2001年, 成大mp3事件發生後兩個月.....
摘自米蘭昆電子報 :
http://forum.url.com.tw/enews/enewsgetmsg.asp?Page=1&ID=6126&CH=210&days=-11356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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